防城港市科學技術局關于2023年防城港市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
各縣(市、區(qū))教科局:
為落實《自治區(qū)科技廳關于印發(fā)2023年度設區(qū)市績效考評指標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》(桂科辦字〔2023〕29號)和《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<防城港市支持科技創(chuàng)新若干措施><國際醫(yī)學開放試驗區(qū)(中國)促進醫(yī)學實驗室經濟發(fā)展若干政策措施>的通知》(防政規(guī)〔2020〕8號)文件精神,加強我市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力度,保質保量完成自治區(qū)年度績效考核任務,現將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目標任務
根據《自治區(qū)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2023年度設區(qū)市績效考評指標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》(桂科辦字〔2023〕29號)要求,經研究全市2023年需完成科技成果轉化75項,其中港口區(qū)30項、防城區(qū)(含高新區(qū))15項、東興市15項、上思縣15項。
二、材料提交時間及方式
各縣(市、區(qū))教科局分別于8月5日、9月5日、10月5日、11月5日前(共四批),將匯總后的企業(yè)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核驗材料報至市科技局,由市科技局匯總后統(tǒng)一上報自治區(qū)科技廳,自治區(qū)組織專家對提交的材料進行評審及復核認定。
三、申報流程
(一)申報企業(yè)登陸“廣西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綜合服務平臺”(網址:https://www.gxjssc.cn/login.),進入“廣西科技成果轉化績效考評”入口進行填報,填報完畢后提交至縣級科技行政主管,縣級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提交所在市科技局,市科技局審核后提交至廣西科技情報研究所。
(二)申報企業(yè)完成網上填報后,打印系統(tǒng)自動生成的申報材料加蓋公章后報送至縣級科技行政主管,由縣級科技行政主管將申報項目材料、《2023年XXX縣(市、區(qū))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匯總表》等紙質材料一并報送至市科技局。
四、后補助申報要求
(一)補助標準:根據《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<防城港市支持科技創(chuàng)新若干措施><國際醫(yī)學開放試驗區(qū)(中國)促進醫(yī)學實驗室經濟發(fā)展若干政策措施>的通知》(防政規(guī)〔2020〕8號),通過本年度自治區(qū)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認定,給予10萬元/項后補助。
(二)申報條件:
1.A類重大科技成果轉化,自完成認定起三年內應用該技術成果累計實現新增銷售收入20萬元以上(含)。申報時提供如下證明材料(兩類任選其一):(1)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,在注協(xié)鑒證系統(tǒng)上完成備案登記且?guī)в蟹纻味S碼的專項審計報告;(2)企業(yè)上一年度(若無則提供當年度)納稅證明、財務報表和成果轉化實現新增效益的銷售發(fā)票清單。
2.完成B類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的可直接申報;
3.完成C類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的可直接申報。
五、后補助經費撥付及管理
防城港市科學技術局負責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后補助的發(fā)放及相關管理工作。后補助實行誠信化管理,經費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支付規(guī)定一次性撥付至企業(yè)賬戶,不需簽訂項目合同、免交總結報告等其他書面材料。
企業(yè)對所提供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。凡以弄虛作假手段騙取后補助資金的,視情節(jié)輕重,采取警告、記入不良信用記錄、移交相關司法部門處理等措施,并將信用記錄作為今后遴選科技計劃及專項項目承擔單位的依據;已經獲得后補助資金的,予以追回。
六、其他
(一)“認定條件”及“材料提交清單”詳見附件1、2。
(二)防城港市科學技術局組織指導各縣(市、區(qū))教科局開展本年度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績效工作,抓好目標任務的落實,跟蹤督促實施進度;
(三)各縣(市、區(qū))教科局加強對轄區(qū)內企業(yè)科技成果轉化的鼓勵引導,做好相關政策的宣傳和解讀,充分利用資源采取有效方式方法為企業(yè)實施科技成果轉化提供便利條件和專業(yè)服務;
(四)本通知自發(fā)布之日起實施,防城港市科學技術局具有最終解釋權。
防城港市科學技術局
2023年7月19日

